爱美网 http://www.lady8844.com [ 2007-08-15 08:41 ] 作者: 出处: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:toto

十一长假就要来咯,很多人会选择出门旅游,但是天气越来越热,皮肤整天暴露在太阳底下,势必会造成很大伤害,这可是女性的大忌。爱美的美眉都想尽一切办法抵抗阳光的进攻,帽子、太阳伞、墨镜、手套、
防晒披肩……所有能防御的工具全都利用起来。至于脸部、手臂、美腿等暴露在阳光下无法完全遮盖的地方,许多人认为只要选择一款适合自己的防晒
护肤产品,就可一了百了,放心潇洒地顶着太阳出行了,其实人们仍有很多防晒误区,为此我们特意列举一些防晒常识。原来防晒,不仅仅是擦上防晒霜这么简单。
1.18岁以前是防晒关键
成年人的黑色素瘤大多起因于儿时所受的暴晒,6个月的婴儿不能进行海滨浴,7岁前的幼儿要穿上T恤衫,戴上遮阳帽,并涂抹儿童用防晒霜,夏季中午12点至下午2点尽可能不外出。
2.人受晒“资本”约5000小时
据资料显示,普通人晒5000小时才会引起皮肤癌,但这个日晒时间不仅仅是指夏季阳光的暴晒,也包括日常所有与阳光的接触。因此,日晒次数较多,扣分越多,当5000小时都扣完了,把皮肤暴露在阳光下就非常危险了。
3.晒伤不是太阳对皮肤造成的唯一伤害
众所周知,太阳的暴晒会形成色斑、皱纹、皮肤松弛,然而这些仅仅是我们肉眼所能见到的。事实上,它还会对细胞与基因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,有些细胞当场被杀死,而有些受伤的细胞则会释放出一种化学物质,刺激毛细血管,造成其破裂,也就是我们通常意义上说的晒红。尤其是UVA能渗透皮肤,破坏DNA,使皮肤失去弹性,严重的还会引起皮肤癌。
4.并非气温越高的地方紫外线越强
首先大家应该清楚地认识到,紫外线是不会发热的,如在海边、爬山或滑沙时,你越觉得凉爽,紫外线却越强。